交通标准化

2015-07-23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类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共分5大类16个小类包括:
1.道路运输:1) 道路旅客运输;2) 道路普货运输;3) 道路危货运输;4) 道路货运场站;5) 汽车客运站;6) 机动车维修。
2.水路运输:1) 水路旅客运输;2) 水路普货运输;3) 水路危货运输。
3.港口营运:1)港口客运码头;2) 港口普货运输;3) 港口危货运输。
4.城市客运:1)城市公共汽车;2) 城市轨道交通;3) 出租汽车。
5.交通运输工程建设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资质
考评机构资质
考评机构既分级又分类型,同一级别考评机构最多只能申请两种专业类别。
(1)资质分级
考评机构分级:一、二、三级。
一级、二级、三级考评机构分别负责申请相应达标等级的交通运输企业的达标考评工作。
2014年6月,北京达飞安全技术研究院获得安全标准化一级考评资质。
(2)资质分类
考评机构资质专业类别:五类
1)工程建设
2)港口
3)航运
4)城市客运
5)道路运输
北京达飞安全技术研究院安全标准化考评专业类别为:道路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考评达标标准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2)《道路普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3)《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4)《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5)《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6)《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分级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标准为企业必须达到的条件。
达标标准中部分考评要点被标注为相应等级达标企业必须完全满足的指标项,“★”为一级必备条件,“★★”为二级必备条件,“★★★”三级必备条件。
评为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900分,且完全满足所有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评为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700分,且完全满足二、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达标标准总分1000分。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流程
考评主管机关: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负责组织实施一级达标交通运输企业的考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二级、三级达标交通运输企业的考评;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长江干线、西江跨省航运二级、三级交通运输达标企业的考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可委托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三级达标交通运输企业的考评。
考评流程: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可根据本考评程序制定具体考评流程,并报交通运输部。
各主管机关、考评机构应严格按照本考评程序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交通运输企业应根据经营类别分别申请达标等级。
主管机关收到企业申请后指定考评机构受理考评。
考评机构实施考评。考评机构应在自接到申请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的考评,向主管机关提交考评结论及达标等级意见。
主管机关在收到考评机构提交的考评结论后,应对企业拟达标的等级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没有实名举报的应向企业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举报,主管机关应进行核查,举报不属实和举报属实但不影响考评结论的应予以发证;举报属实且影响考评结论的不予发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由交通运输部统一格式,由相应的考评机构制发。